服務條款
個人與企業帳戶適用 ・ 版本 v1.0 ・ 生效日 115 年 9 月 2 日
本條款是您與錨點影音股份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52659069,下稱「我們」)之間,就您使用「Anchor Space」(下稱「本服務」)所訂立的契約。您在註冊頁面勾選同意,本條款即生效。如不同意,請勿註冊或使用本服務。《隱私權政策》為獨立文件,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。您同意本條款,即一併同意《隱私權政策》。
一、總則
第 1 條 契約的成立與適用
1.1 您勾選同意並完成註冊,或開始使用本服務任一功能時,本條款即成立生效。
1.2 我們會保存您同意的時間與條款版本紀錄。您可隨時在本服務中下載條款全文。
1.3 本條款、《隱私權政策》、您在帳號設定中所做的各項選擇,以及您另行簽署的報價單或服務確認書,構成雙方完整約定。內容牴觸時,以個別簽署的書面文件優先。
1.4 產品說明頁、教學文章與客服回覆不構成我們的保證。
第 2 條 名詞定義
託管素材:您上傳的影音、音訊、影像檔案及其隨附的字幕、腳本與中繼資料。
衍生資料:本服務就託管素材產生的標籤、關鍵詞、時間碼索引、逐字稿、摘要、結構化中繼資料與檢索索引。
生成內容:本服務依您的指示,以託管素材與衍生資料為基礎產製的文字內容,例如活動花絮、會後報導、社群貼文、影片說明欄文案。
片庫:您將素材依主題組成的集合,具有獨立的發布設定。
發布設定:您就素材或片庫設定的可存取範圍,分為公開、不公開、私人三級(第 11 條)。
第 3 條 帳戶類型
3.1 本服務分為個人帳戶與企業帳戶,依您註冊時是否填載統一編號判定:
(一)填載統一編號者為企業帳戶,帳戶所有人為該統一編號所屬之法人、機關、學校或行號。
(二)未填載統一編號者為個人帳戶,帳戶所有人為註冊之自然人,並應年滿十八歲。
3.2 本條款兩者皆適用。標示【個人】者僅適用個人帳戶,標示【企業】者僅適用企業帳戶。
3.3 您得隨時於帳號設定中補填或移除統一編號。變更後,新類型的條文自變更生效時起適用;變更前已發生的事項,依當時的帳戶類型定其法律效果。
3.4 以個人帳戶從事營業行為者,我們得要求您補填統一編號改為企業帳戶。您以公司名稱、公司電子郵件註冊,或將帳戶用於受託拍攝、代客剪輯等營業活動而未填載統一編號者,我們得依實質認定其為企業帳戶。
3.5 【個人】本條款為定型化契約。我們在註冊頁面以顯著方式提供本條款全文供您閱覽與下載,並已提供合理的審閱期間;您得於勾選同意前隨時審閱,勾選框預設不勾選。您完成註冊後 【七】 日內,得以電子郵件表示不同意本條款而解除本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,我們將刪除您已上傳的資料。我們不要求您拋棄審閱期間的利益。
第 4 條 註冊、帳戶安全與行為歸屬
4.1 您應以真實資料註冊並保持更新。冒用他人身分或使用虛偽資料者,我們得終止帳戶。
4.2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註冊使用本服務。如經發現,我們得停止服務並刪除該帳戶。
4.3 本服務採 Google 帳號登入,我們不接收亦不儲存您的密碼,您 Google 帳號的多因素驗證政策自動適用,請您妥善保管該帳號。程式化存取採可撤銷的個人 API 金鑰,請勿與他人共用。
4.4 發現帳號遭未經授權存取時,請立即通知我們、撤銷 API 金鑰並檢視您 Google 帳號的安全設定;我們得暫停該帳戶功能以防止損害擴大。
4.5 凡經由您的帳號所為的一切行為,均視為帳戶所有人本身的行為,包含上傳素材、變更發布設定、產製生成內容,以及作成第 12 條的保證。除您能證明係因我們的故意或過失所致外,其效果由帳戶所有人承擔。
4.6 【企業】本服務未提供成員權限分級功能。企業帳戶如由多人共用同一帳號,該等人員的行為一律視為帳戶所有人本身的行為,帳戶所有人不得以係特定員工個人行為為由免責。人員異動時,請自行撤銷該人員的存取權並檢視已上傳的內容。
4.7 您不得將帳戶出租、出借或轉售予他人。
二、服務內容
第 5 條 服務範圍與費用
5.1 本服務包含:素材上傳與託管、多模態分析(產出標籤、逐字稿等衍生資料)、片庫組建與發布、檢索,以及資料匯出。
5.2 本服務目前為推廣期,依帳戶類型提供下列免費額度:
一般方案:適用於完成註冊但未填載統一編號的個人帳戶,可累計分析 5 分鐘毛帶、建立 1 個片庫,素材保存期間為 3 個月。
企業方案:須完成註冊並填載統一編號(企業帳戶),可累計分析 30 分鐘毛帶、建立 3 個片庫,素材保存期間為 6 個月。
活動方案:須填載統一編號並輸入有效的活動邀請碼,可累計分析 60 分鐘毛帶、建立 6 個片庫,素材保存期間為 8 個月。
專案合作:須另行簽署服務確認書或報價單,可分析時數與片庫數依個別約定,素材不設保存期限,保留至您主動刪除為止。
5.3 前項額度為帳戶存續期間的累計上限,不隨期間重置,且已分析的毛帶時數不因您刪除素材而返還。達到上限後,您將無法再上傳新素材,既有內容不受影響,我們不會因此自動向您收費;如需繼續使用,請與我們聯繫。收費方案上線後,其額度的計算與重置方式依該方案的說明為準。
5.4 素材保存期間:前表所定的保存期間,自該素材上傳完成之日起算。保存期間屆滿,我們將刪除該素材及其衍生資料。
5.5 到期通知:保存期間屆滿前一個月,我們會以電子郵件通知您,您得於期間內依第 25 條免費匯出全部資料。
5.6 期間之延長:帳戶類型變更為保存期間較長者(例如補填統一編號、輸入有效的活動邀請碼,或與我們簽署服務確認書),既有素材一併適用較長的保存期間,自原上傳日重新起算。
5.7 保存期間屆滿所為的刪除,同樣適用第 25.2 條的不可逆性;請於期間屆滿前確認您自行保有的副本仍在。
5.8 活動邀請碼的發放對象、有效期間與使用次數,依各該活動的公告為準。
5.9 我們得調整推廣期的額度與功能範圍;停止推廣期或實質減損既有功能者,應於 【三十】 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,並提供資料匯出。已取得的額度於推廣期停止前仍可使用。
5.10 第 7 條的文章生成功能為加值服務,不包含在推廣期免費額度內,依我們公告的計費方式或雙方個別議定的報價提供。
5.11 收費方案上線後,須經您另行同意始對您適用。在您同意之前,您得繼續使用當時的免費額度,或依第 26 條終止並匯出資料。
5.12 個別議價之服務,依雙方另行簽署之報價單或服務確認書辦理;該文件與本條款牴觸者,以該文件為準。
5.13 本服務為素材託管與語意處理服務,不是備份服務。本服務未提供獨立於雲端儲存之外的備份,未啟用物件版本控制與軟刪除,亦未承諾復原點目標(RPO)與復原時間目標(RTO)。素材一經刪除即立即生效且無法復原。請您自行保有原始素材的獨立副本,不得以本服務作為素材的唯一保存處;因您未保有副本而擴大的損害,我們不負責任。
5.14 下列項目不在標準服務範圍內。如您有需要,請於上傳素材前與我們聯繫另行書面約定,費用與條件另議:
(一)專屬儲存空間、客戶自管加密金鑰(CMEK);
(二)下游 AI 供應商層級的零留存,或限定於您核准的供應商範圍;
(三)跨區備份、物件版本控制、明定的 RPO/RTO、年度還原演練;
(四)下游可舉證的刪除、第三方出具的書面刪除證明書;
(五)break-glass 存取程序與事後通知;
(六)可自行查詢的防篡改稽核日誌;
(七)與貴公司識別提供者的單一登入(SAML/OIDC);
(八)高於標準的可用性承諾、端到端的處理區域鎖定。
第 6 條 AI 分析結果的性質
6.1 標籤、逐字稿、摘要與檢索結果均為機器自動產出的輔助資訊,可能有錯誤、遺漏或偏差。
6.2 我們不保證其準確性、完整性或適於特定目的,也不保證逐字稿的文字正確率、講者辨識正確率達於任何特定水準。
6.3 自動產出的人物、地點、品牌或事件標籤,不構成我們對該事實的認定。請勿作為法律、財務、醫療或人事等重大決策的唯一依據。
6.4 您在對外發表、交付客戶或依賴任何 AI 產出之前,應自行複核。
6.5 分析模型會隨版本更新而變動,相同素材在不同時點可能產出不同結果。我們不保證跨版本的一致性,也沒有回溯重新分析全部歷史素材的義務。
第 7 條 文章生成功能(加值服務)
7.1 本功能依您的指示,以您的素材與衍生資料為輸入,產製活動花絮、會後報導、社群貼文、影片說明欄文案等文字內容。
7.2 本功能為加值服務,目前尚未開放。開放時間、計費方式、用量單位與額度另行公告,並須另行付費或依個別議定的方案開通。
7.3 生成內容是草稿,不是成品。它可能包含事實錯誤、虛構的引述、不存在的人名或數據。請於使用前逐項查證。
7.4 您將生成內容用於廣告或商業宣傳者,應自行確保符合公平交易法、藥事法、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廣告管制法規。我們不就此進行審查。
7.5 您將生成內容發表於第三方平台者,應自行遵守該平台關於 AI 生成內容的標示規則。
7.6 本功能因供應商調整、法令變動或技術原因而暫停或終止者,我們應通知您並就未使用的部分按比例退費。
第 8 條 服務的變更與中斷
8.1 我們得新增、修改或停止個別功能。標示為「測試版」或「Beta」的功能依現狀提供,得隨時變更或終止。
8.2 計畫性維護應事先公告;緊急維護得不經預告,但應於事後儘速說明。
8.3 推廣期不提供服務水準承諾與中斷補償。客服支援時段為工作日 10:00–17:00。
三、內容的權利與授權
第 9 條 權利歸屬
9.1 託管素材的著作財產權及一切權利,均歸您或您的權利人所有。我們不因託管、分析或發布而取得任何所有權或著作財產權。
9.2 衍生資料歸您所有。我們不因產出標籤、逐字稿、索引或中繼資料而取得其權利,僅取得為提供本服務所必要之利用授權(第 10 條)。
9.3 生成內容歸您所有。我們不主張其所有權,亦不限制您公開發表、重製、改作或作商業使用。但您應知悉:
(一)純由機器產出而無人類原創性表達的文字,依現行著作權法可能不受著作權保護;
(二)不同使用者以類似輸入所產製的內容可能高度近似。我們不保證其獨創性,也不保證不與他人既有著作構成實質近似。
9.4 我們得保留已去識別化、且無法還原至您或特定素材的彙總統計(例如處理時長、錯誤率、功能使用次數),用於系統效能與產品改善。此項不含素材內容、逐字稿或可識別自然人的資訊。
9.5 跨帳戶隔離:我們不會將任一使用者的素材、衍生資料或生成內容,用於其他使用者的服務提供或內容產製。語意檢索以帳戶為單位分區,各帳戶的向量存放於獨立 namespace,未帶 namespace 的查詢會被拒絕而非全域檢索;人臉與語者分群僅於單一帳戶內建立,不跨帳戶比對。
9.6 隔離機制的實際強度:各帳戶的素材存放於同一個 Google Cloud Storage bucket,以不可猜測的識別碼作為路徑前綴區隔,隔離由應用層的授權檢查與路徑驗證執行,並非每一帳戶各自獨立的 bucket,亦非儲存層的租戶隔離;資料庫層目前未併用 row-level security 作為第二道防線。如您的資安政策要求專屬儲存空間或自管加密金鑰,請依第 5.14 條與我們聯繫。
第 10 條 您授予我們的授權
10.1 您授予我們非專屬、無償、僅限於為您提供本服務之目的的授權,得就託管素材與衍生資料為下列行為:儲存、備份、轉檔(含產製代理檔與縮圖)、時間碼切分、格式轉換、內容分析、索引化、向量化,以及在您所設定的發布範圍內公開傳輸。
10.2 本條是技術性授權,不包含對外散布或商業授權。逾越您所設定發布範圍的利用,須另行取得您的同意。
10.3 本項授權於您刪除該素材或本條款終止時同時終止,但為第 26 條的資料保留期間、法定保存義務及舉證所必要者,不在此限。
第 11 條 發布設定
11.1 您得就每一素材或片庫設定下列層級之一。未設定者,一律預設為「私人」。
私人(預設):僅帳戶所有人及知悉帳號密碼者可以存取,不對外提供任何存取路徑。
不公開(限連結):任何取得連結的人都可以存取,無須登入。內容不會出現在本服務的公開檢索或目錄中,並會以 noindex 要求搜尋引擎不予收錄。請注意,連結一經分享即可能被無限制轉傳,我們無法辨識或限制取得連結者的身分,也無法防止其對外再散布。
公開:任何人都可以存取,並會出現在本服務的公開檢索與目錄中,可能被搜尋引擎索引、被第三方網站嵌入或轉載。
11.2 將素材設為「不公開」或「公開」,即是您以自己的名義所為的公開傳輸行為。設定前請確認第 12 條的保證仍為真,且您所取得的授權範圍涵蓋公開傳輸;涉及可辨識自然人者,並應確認其同意範圍涵蓋對外公開。
11.3 您得隨時調降發布層級,變更於您儲存設定時即時生效,該素材立即停止對外提供。惟因網路與瀏覽器快取等技術因素,少數節點可能於短時間內仍可存取。此外,下列情形我們無從回收,由您自行承擔:(一)他人在該素材公開期間已錄製、截取或轉存的副本;(二)搜尋引擎、社群平台或第三方的快取與轉載;(三)已嵌入第三方網頁而由該網頁自行留存的副本。
11.4 公開與不公開層級的素材,僅提供線上瀏覽與檢索,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檔案下載。素材的下載與匯出功能僅開放給帳戶所有人。
11.5 我們得為系統安全、法令遵循或處理第 22 條的檢舉,暫停特定素材的公開狀態,並儘速通知您。
第 12 條 上傳即保證
12.1 您每一次上傳,即就該次上傳的全部素材向我們為本條的保證,無須另行簽署文件。以 API、批次匯入或委由他人代為上傳者,效力相同。
12.2 您保證,就每一件託管素材:
(一)您是著作財產權人,或已取得權利人的合法授權,且授權範圍、期間與地域涵蓋本條款所定的利用方式,包含您所設定發布層級所涉及的公開傳輸。
(二)如素材是受人委託拍攝或由受雇人職務上完成,您已與對方確認著作權歸屬。(提醒:依著作權法第 12 條,出資聘人完成的著作,雙方未約定時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所有,出資人僅取得利用權。實務上常有誤會,建議上傳前先確認。)
(三)畫面中可辨識的人,均已同意其肖像與個人資料被用於本條款所定的方式,包含交由第三方進行 AI 分析、上傳至境外雲端處理,以及依您設定的層級對外公開,且尚未撤回。
(四)拍攝的私人場所、可辨識的建築物、藝術作品、商品或商標,已取得必要的同意,或屬合理使用。
(五)素材中的音樂與錄音已取得同步、重製及公開傳輸的授權,或屬無須另行取得授權的素材。背景中偶然收錄的音樂亦同。
(六)不含他人的營業秘密,或依法令、契約負保密義務而不得對外揭露的內容。
(七)不含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所定的特種個人資料(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);已依第 19.4 條標註並取得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(八)不屬第 16 條所列的禁止內容。
12.3 上述保證在素材留存於本服務期間持續有效。您知悉任何一項已不再為真時(例如被攝者撤回同意、授權期間屆滿),應儘速通知我們並自行調整發布設定。
12.4 我們沒有審查您素材權利狀態的義務。縱使我們曾做過抽查、自動偵測或風險提醒,也不減免您依本條所負的責任,更不代表我們已確認權利無虞。
12.5 建議您保存能證明上述事項的文件(委製契約、授權書、肖像同意書、場地同意書、音樂授權證明),保存期間為該素材移除後 【五】 年。我們接獲第三人主張時,得請您於七日內提供。
第 13 條 其他使用者的公開內容
13.1 本服務中由其他使用者公開的素材與片庫,其權利歸該使用者或其權利人所有。
13.2 您瀏覽或播放他人的內容,不因此取得任何著作利用的授權。除該內容明確標示允許的範圍外,您不得重製、下載、公開傳輸、改作、散布或作商業使用,亦不得作為 AI 訓練資料。
13.3 我們不預先審查使用者發布的內容,就其合法性與正確性不負責任。您發現有內容侵害您或他人的權利者,請依第 22 條提出檢舉。
第 14 條 我們不會用您的素材訓練模型
14.1 我們不進行任何模型訓練。您的託管素材與衍生資料,僅供即時分析、標註與檢索之用。
14.2 我們不會將您的素材提供給第三方通用基礎模型業者作為訓練資料。影音理解引擎服務商(Zonic AI)已公開聲明不以客戶素材進行模型訓練,其產品中亦不存在微調(fine-tuning)功能。
14.3 下游 AI 供應商之誠實揭露:第 20.3 條所列的下游 AI 供應商(語音轉文字、影片理解、檢索向量),係以標準商業條款與 API 金鑰呼叫。我們尚未取得各該供應商就本服務資料之書面零留存(zero-retention)證明,該等供應商可能為營運與濫用監控之目的,於有限期間內留存素材。前二項的承諾,不當然及於該等下游供應商。
14.4 另須指出:影片理解係透過 Gemini API 而非 Vertex AI,Vertex AI 的資料治理控制不適用於該路徑。
14.5 如您需要供應商層級的零留存、限定於您核准的供應商範圍,或將特定工作負載僅路由至指定供應商,請依第 5.14 條於上傳素材前與我們聯繫。
14.6 未來如需將您的素材用於訓練,我們會另行向您說明用途與對價,並取得您的個別同意。您不同意不影響本服務的使用。
第 15 條 案例與行銷露出
15.1 我們得在不揭露您的姓名、名稱、商標,且不使用可辨識畫面的前提下,描述導入情境、使用方式與量化成果。
15.2 要具名提及您、使用您的商標,或播放您的素材片段、片庫截圖,我們應逐案取得您的書面(含電子)同意,並載明使用場合、期間與範圍。
15.3 您得隨時撤回同意,我們應於 【十】 個工作日內移除。但已印製的實體物、已投放且技術上無法回收的媒體、已提交政府機關或投資人的定稿文件,以及第三方平台的快取與轉載,不在此限。
15.4 我們使用您的名稱或商標,以指明雙方服務關係所必要者為限,不得使人誤認您為我們的投資人、保證人或代言人。
15.5 您就本條的露出不另請求報酬。
四、禁止事項
第 16 條 禁止上傳的內容
您不得上傳、儲存或發布下列內容。我們發現時得逕行移除,情節重大者得終止帳戶:
(一)未取得授權的他人作品,包含電視節目、電影、廣告、音樂錄影帶、串流平台內容及賽事轉播畫面的擷取。
(二)未經權利人同意而擅自上傳或發布他人的影音素材、片庫或內部影像資料。
(三)兒童或少年性剝削相關內容,或任何涉及未成年人的性化描繪。
(四)未經當事人同意的私密影像,或以偷拍、竊錄方式取得的影音。
(五)涉及特種個人資料而未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者。
(六)他人的營業秘密、未公開財務資訊,或依契約應保密的內容。
(七)國家機密,或依法應保密的軍事、外交及司法偵查資料。
(八)仇恨言論、鼓吹暴力、恐怖主義宣傳,或依法禁止散布的內容。
(九)以深度偽造方式製作、足使人誤認真實人物言行且未加標示的影音。
(十)含惡意程式或危害系統安全的檔案。
(十一)其他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的內容。
法定通報:我們如知悉疑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所定的內容,將依法通報主管機關並保存證據。此為法定義務,不以事前通知使用者為前提。
第 17 條 禁止的使用行為
您不得為下列行為:
(一)以爬蟲或其他自動化方式大量擷取本服務的內容、標籤、逐字稿或檢索結果。
(二)規避、破解或干擾發布層級控制、用量限制、下載限制或驗證機制。
(三)對本服務進行逆向工程、反編譯,或試圖取得原始碼、模型權重或演算法(法令明文允許者除外)。
(四)將本服務的輸出用於開發或訓練與本服務具競爭關係的產品。
(五)以大量請求或其他方式造成異常負載,影響其他使用者的正常使用。
(六)未經授權存取他人帳戶、素材或片庫。
(七)將本服務作為單純的檔案寄存、串流或內容散布用途。
(八)未經我們書面同意,以本服務提供轉售型服務。
第 18 條 檢舉與處置
18.1 我們不對使用者內容負一般性事前審查義務,但得為維護服務安全與法令遵循,實施自動偵測、抽查或依檢舉進行審查。
18.2 任何人得就違反第 16 條的內容提出檢舉,不以權利人為限。檢舉方式與程序依第 22 條。
18.3 審查後,我們得視情節限制公開層級、移除內容、暫停功能或終止帳戶。
18.4 除違反第 16 條第(三)至(五)款、法令另有規定或有立即危害之虞者外,我們採取移除或暫停措施時,應同時或儘速通知您並說明理由。
18.5 您得於接獲通知後 【十四】 日內提出申訴,我們應於 【十】 個工作日內回覆處理結果。
五、個人資料與資訊安全
第 19 條 個資的角色分工
19.1 就素材中所含的個人資料,您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的蒐集者,應自行踐行告知義務、取得當事人同意,並就其合法性負責。
19.2 我們是受您委託處理的一方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 條於您的委託範圍內處理與利用,不得為自身目的另行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19.3 您就使用本服務所提供的註冊資料與使用紀錄,我們為蒐集者,其處理依《隱私權政策》。
19.4 涉及醫療、健康、未成年人、司法案件、宗教信仰或政治參與的素材,請於上傳時標註為「敏感」;該類素材不得設為公開層級,亦不適用第 15.2 條的具名露出。
19.5 畫面中出現未滿十八歲之人者,您應另行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書面同意並保存。
19.6 當事人向您行使查詢、更正、刪除或停止利用等權利時,請於 【五】 個工作日內通知我們;我們將於接獲通知後 【十】 個工作日內完成下架與必要的去識別化處理。當事人逕向我們行使權利者,我們將轉知您並依您的指示辦理。
19.7 您為醫療機構、金融機構或其他受特別法規範的事業者,雙方應另行簽署《個人資料委託處理協議》。
第 20 條 委外處理與跨境傳輸
20.1 為提供本服務,我們委由第三方雲端、運算及 AI 服務供應商處理您的素材與衍生資料。我們採架構透明原則,將完整技術鏈揭露如下,而非以「業界標準雲端服務」一語帶過。其權限以提供本服務所必要者為限。
20.2 您的原始素材儲存與影片處理位於台灣(asia-east1)。快取與向量檢索、語音轉文字、影片理解與檢索向量等環節位於中華民國境外;您使用本服務,即同意該等國際傳輸。我們應確保境外接收者的保護程度不低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要求,並以契約課予其同等義務。
20.3 現行的委外處理者如下:
網站前端與 API:Vercel(美國),部署應用程式,運行於全球邊緣網路。
素材儲存與影片處理:Google Cloud Storage / Cloud Run,儲存原始素材並執行影片理解運算,處理位置在台灣(asia-east1)。
快取與向量檢索:Zonic AI(美國),提供語意檢索索引,資料位於美國。
語音轉文字:Microsoft Azure AI Speech,產出逐字稿,處理位置依供應商。
影片理解:Google Gemini API,進行場景與內容標記,處理位置依供應商。
檢索向量:OpenAI,產出 embedding,處理位置依供應商。
20.4 地緣揭露:本技術鏈中無任何位於中國大陸、香港或澳門的運算元件,亦未使用總部設於該等地區的供應商。
20.5 金流:本服務目前尚未串接金流服務;加值服務的收款以匯款並開立發票方式辦理。日後如串接金流服務商,將依第 20.6 條通知並更新本清單。
20.6 本清單的最新版本得於您請求時提供。新增或變更委外處理者時,我們應於生效 【三十】 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;您得於通知後 【十四】 日內以書面反對,並得因此終止服務、請求刪除資料。
20.7 除前述委外處理者外,我們不會將您的素材或衍生資料提供、揭露或授權予任何第三方。因法令或司法機關要求而必須揭露時,將於法令允許範圍內事前通知您。
20.8 我們的員工與承攬人不得將素材下載至個人裝置、私人雲端硬碟或未列於前述清單的平台;作業必要的暫存檔應於作業完成後七日內刪除。
第 21 條 資訊安全與事件通報
21.1 我們採取合理的技術與組織措施保護您的資料:連線採 TLS 1.3(最低 TLS 1.2)並啟用 HSTS;靜態資料由 Google Cloud Storage 以 AES-256 加密;bucket 採 uniform bucket-level access,任何物件均無法透過存取控制清單對外公開。上傳與下載採短效期的簽章網址(上傳與檔案下載 10 分鐘、影片播放最長 4 小時、預覽片段 1 小時),上傳網址唯寫、下載網址唯讀。
21.2 發生素材外洩、未經授權存取或委外處理者的資安事件時,我們應於知悉後 【七十二】 小時內通知您,說明已知的影響範圍、已採取的措施及後續處置。本項為我們對您的承諾;影音理解引擎服務商的標準服務目前未提供契約化的通報時限,我們正就相同時限與其簽署背對背書面約定。
21.3 個人資料外洩涉及您所蒐集的當事人者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2 條應向當事人通知的主體為您;我們將提供必要的協助與資訊。
21.4 我們及員工對您的素材內容負保密義務,於服務終止後仍繼續有效。
21.5 內部存取之誠實揭露:影音理解引擎服務商的工作人員,於支援或除錯必要時得存取您的素材。正式的 break-glass 程序(每次存取須事前核准、留下完整軌跡、事後通知您)不在標準服務範圍內,屬得依第 5.14 條另行書面約定的項目。若您的素材涉及可辨識的受訪者,建議於上傳前與我們討論此項。
21.6 上傳完整性:現行以傳輸狀態確認並於失敗時自動重試,尚未比對端到端檢查碼(checksum)。關鍵素材請您於上傳後自行核對檔案完整性。
21.7 系統保留應用與基礎設施日誌供營運與除錯之用。可自行查詢、具防篡改性且附約定保存期限的稽核軌跡,非現行的自助功能。
六、檢舉、權利主張與責任
第 22 條 冒用、侵權的檢舉與下架
22.1 我們不會逐一審查使用者上傳或發布的內容。任何人認為本服務中的內容係未經授權而發布,或侵害其著作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利者,得向 sales.anchorfilm@anchorfilmtw.com 提出檢舉(亦見第 31 條)。
22.2 檢舉應載明:檢舉人姓名或名稱與聯絡方式、所主張的權利內容及其歸屬的釋明(例如原始檔案、拍攝紀錄、公司內部文件或授權文件)、足以定位該內容的網址或識別碼、係基於善意提出的聲明、檢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的聲明,以及簽名或電子簽章。
22.3 我們受理符合要件的檢舉後,得先行將該內容降為私人層級或移除,並於 【五】 個工作日內通知被檢舉的使用者。
22.4 被檢舉的使用者應於接獲通知後 【七】 日內提出說明與第 12.5 條的佐證文件。逾期未回覆或佐證不足者,我們得逕行下架。
22.5 被檢舉的使用者認為其利用係屬合法者,得提出反通知,載明其聯絡方式、請求回復的內容、合法權利或合理使用的說明、反通知不實願負法律責任的聲明,以及同意管轄法院的聲明。我們應於 【五】 個工作日內轉送檢舉人;檢舉人自轉送日起 【十】 個工作日內未提出已對該使用者訴訟的證明者,我們應回復該內容。
22.6 我們依本條所為的暫停、移除或回復,不構成對權利歸屬的認定,也不構成違約,雙方均不得因此請求補償。
22.7 提出不實檢舉或反通知者,應對他人因此所受的損害負責。
22.8 同一帳戶於十二個月內經本條程序有效移除達 【三】 次且未經反通知回復者,我們得暫停其公開發布功能;達 【五】 次者,得終止帳戶。
第 23 條 您的責任
23.1 因您違反第 12 條的保證、第 11 條的發布設定義務或第 16 條的禁止內容規定,致我們或第三人受請求、起訴或主張者,您應負責處理,並賠償因此所生的損失,包括判決或和解金額、律師報酬、訴訟費用,以及我們為排除侵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。
23.2 我們接獲第三人主張後應即時通知您,並提供處理所需的必要協助;未經您同意,我們不得為顯不合理的和解。
23.3 【個人】賠償上限:您依本條所負的賠償責任,以新臺幣 【一百萬】 元為限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:(一)故意或詐欺;(二)明知無權而上傳;(三)經我們依第 22 條通知後仍隱匿事實或提供不實佐證。
23.4 【企業】賠償上限:您依本條所負的賠償責任,以新臺幣 1,000 萬元為限。但有前項但書所列情形之一者,不適用本項上限。
23.5 本條責任於本條款終止後繼續存在。
第 24 條 我們的責任限制
24.1 本服務依現狀及現有功能提供。除本條款明文約定者外,我們不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。
24.2 除故意或重大過失外,我們就本條款所生的全部累積賠償責任,以下列二者較高者為限:(一)請求事由發生日前十二個月內您實際支付服務費用總額的三倍;(二)個人帳戶新臺幣 5 萬元、企業帳戶新臺幣 20 萬元。推廣期或您未支付任何費用者,適用第(二)款。
24.3 我們不負擔間接損害、可得預期利益的損失、營業中斷損失及商譽損失。
24.4 前述限制不適用於下列情形:(一)違反第 9.5 條的跨帳戶隔離;(二)違反第 14.1 條或第 14.2 條而將素材用於模型訓練;(三)違反第 20.7 條而將資料提供予清單外的第三方;(四)違反保密義務;(五)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素材外洩。第 14.3 條所揭露的下游供應商留存情形,不屬本項所稱的違反。
24.5 【個人】本條不排除或限制我們依法應負的責任;依消費者保護法不得預先限制的責任,不受本條拘束。
七、資料的刪除、匯出與終止
第 25 條 刪除與匯出
25.1 您得隨時於本服務中刪除特定素材或全部資料。刪除一經執行即立即生效,相對應的檢索索引一併移除;我們並得於您請求時出具刪除確認。
25.2 刪除不可逆:本服務未啟用物件版本控制與軟刪除,亦無獨立於雲端儲存之外的備份,素材一經刪除即無法復原。請您於刪除前確認自行保有的副本仍在。我們於執行大範圍刪除前,將向您二次確認。
25.3 系統日誌及依法令應保存的紀錄,得於必要期間內殘留,最長不逾九十日,且不再作任何利用。
25.4 刪除的執行:您的素材雖存放於影音理解引擎服務商維運的環境,惟刪除權限在本公司,由我們自後台直接執行,刪除即時生效,不須經該服務商轉手。就該環境內因系統運作而生的殘留副本(如有),我們得請其確認清除。下游可舉證之刪除與第三方出具的書面刪除證明書,不在標準服務範圍內,得依第 5.14 條另行約定。
25.5 匯出:您得隨時免費匯出原始素材、衍生資料(標籤、逐字稿、時間碼索引、中繼資料)、生成內容及片庫結構。
25.6 匯出格式為開放且可機器讀取的通用格式。我們不會以專有格式、技術手段或收費方式,實質妨礙您遷移至其他服務。
25.7 您要求人工協助的大量匯出或特殊格式轉換,我們得收取合理作業費用,標準會事先告知並經您同意。
第 26 條 終止與終止後的資料處理
26.1 您得隨時終止本契約並依第 25 條匯出資料。
26.2 【個人】我們非有正當理由不得任意終止您的帳戶。正當理由以下列為限:(一)違反第 16 條;(二)違反第 17 條且經通知後未於期限內改善;(三)其他重大違約經通知後未改善;(四)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;(五)我們全面停止本服務。
26.3 【個人】終止帳戶前,除違反第 16 條第(三)至(五)款之情形外,我們應先以電子郵件通知並給予 【十四】 日改善期間。
26.4 【企業】任一方得以 【三十】 日書面通知終止本契約。您已預付而尚未使用的費用,依尚未使用的完整月份按比例退還;但因您違反第 16 條或第 17 條而由我們終止者,不予退還。
26.5 終止後的保留期:契約終止後,我們保留您的資料 【九十】 日。該期間內帳戶為唯讀狀態,您仍可免費完整匯出。期間屆滿後,我們刪除全部資料,其效果依第 25.2 條。惟個別素材的保存期間(第 5.4 條)先行屆滿者,該素材依第 5.4 條刪除,不因本項的保留期而延長。
26.6 因您違反第 16 條第(三)至(五)款而終止者,我們得不提供前項保留期,並依法保存必要證據。
26.7 我們停止營業或本服務全面下線者,應於 【九十】 日前通知,並於該期間內維持匯出功能。
26.8 終止後仍繼續有效的條文:第 9 條、第 21.4 條、第 23 條、第 24 條、第 25 條、第 28 條及第 30 條。
八、其他約定
第 27 條 條款的變更
27.1 我們變更本條款且對您權益有重大影響者,應於生效 【三十】 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,並於服務內顯著位置公告。非重大變更(如錯字更正、聯絡資訊更新)得逕行公告。
27.2 您不同意變更者,得於生效日前終止本契約並依第 25 條匯出資料。變更生效後您繼續使用本服務者,視為同意變更後的條款。
27.3 【個人】涉及第 14 條(模型訓練)、第 15 條(行銷露出)之範圍擴大,或第 11 條發布層級預設值變更者,應取得您重新勾選同意,不適用前項「繼續使用視為同意」。
第 28 條 通知與送達
28.1 我們對您的通知,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您註冊的信箱,或於服務內以站內信、顯著公告為之。電子郵件於發送時視為送達。
28.2 您應維持註冊信箱的有效性並定期查閱。因信箱失效或未查閱所致的不利益,由您承擔。
第 29 條 其他
29.1 回饋意見:您就本服務提供的建議與錯誤回報,我們得無償使用於產品改善,無須支付對價。請勿於回饋中提供您的素材、營業秘密或個人資料。
29.2 不可抗力:因天災、戰爭、疫情、政府命令、電力或電信中斷、大規模網路攻擊,或其他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事由致無法履行義務者,於該事由存續期間不負遲延責任。事由持續逾三十日者,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。
29.3 轉讓:非經他方書面同意,任一方不得將本契約的權利義務讓與第三人。我們因合併、分割或營業讓與而移轉本契約者,應於 【三十】 日前通知;您不同意者,得於生效日前終止並要求刪除資料。
29.4 可分性:本條款部分約定經認定無效者,不影響其餘約定的效力。
29.5 不棄權:任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權利,不構成拋棄該權利。
29.6 語言:本條款以繁體中文為準。其他語言版本僅供便利閱讀,歧異時以繁體中文版為準。
第 30 條 準據法與管轄
30.1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30.2 【個人】因本條款所生的爭議,雙方應先本於誠信協商。協商不成者,您得向我們所在地或您住所地的地方法院起訴;我們向您起訴者,以您的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您亦得向消費者保護官、消費者保護團體或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。
30.3 【企業】因本條款所生的爭議,以 【臺灣臺北地方法院】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 31 條 聯絡我們
一般客服(工作日 10:00–17:00)
檢舉、權利通知與反通知(第 22 條)
個人資料權利行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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